各位老师:
学校财务6月份发了最新的江苏省差旅报销以及学校报销有关规定,请涉及报销老师仔细阅读新规定,其中请您留意:
(1)只有交通费,无住宿费,财务部门不给报销差旅费;
(2)差旅中住宿费报销时,财务部门要求提供住宿的流水单,或者在发票上要写明住宿起止日期,请各位老师注意,以免给您报销时造成麻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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